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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1798蓝科高新(601798)2024-01-31 18:5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