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类型与管理 - 投资类型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性投资、财务性投资和其他投资[3] - 投资管理遵循战略引领、依法合规、能力匹配、效益优先原则[4] - 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负责投资事项归口管理[6] 投资计划管理 - 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需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编制财务预算[9] - 投资计划编制要求项目符合最低收益率标准,禁入负面清单项目,费用化支出不纳入[9] - 每年年中组织开展投资计划年中调整,调整前后原则上不调整[10] 项目遴选与审批 - 项目遴选原则严控非主业、债转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项目[10] - 重大投资项目指需董事会审批或集体决策认定需关注的项目[13] - 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按投资总额划分,不同额度对应不同决策主体[13] 投资收益率要求 - 生产性基础建设投资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6%,现金流取值区间原则上不超过12年[16] - 股权投资项目收益率按税后“内部收益率”计算,原则上不得低于6%,现金流取值区间原则上不超过12年[18] - 对全资及控股公司增资,增资后被增资公司五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增资前两年平均值[18] - 商业性参股投资项目参股后参股公司五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8%,且进入运营期后每三年应实现不少于一次股东分红[23] - 长期运营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6%[26] - 阶段性参股投资项目退出时投入资金在相关业务盈利前提下不得亏损[26] - 财务性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8%或市场同期水平[28] 投资限制与条件 - 未经授权或批准,原则上不得实施财务性投资项目[14] - 公司实施非生产性基础建设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16] - 不宜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情形包括会大幅推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存在违规投资且整改未获认可等[16][18] - 公司原则上不得对产权不清晰、连续多年亏损无扭亏方案、账面已资不抵债且预估增值后仍资不抵债的公司实施增资[18] - 严控参股投资项目,不得对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出资提供垫资,严格控制担保等[22] - 商业性参股投资项目需满足参股公司有战略性资源、投资后有对应席位等条件[23] 投资流程与有效期 - 并购投资要做好全过程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尽职调查,取得经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评估备案表[19] - 投资总额调增幅度超过原备案、批复金额10%或2000万元需重新履行主管单位决策程序[31] - 境内股权投资项目批复有效期为批复之日起1年,境外为2年[3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复(或备案)有效期为批复(或备案)之日起2年[33] - 其他投资批复有效期为批复之日起1年[33] 制度相关 - 2018年12月施行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废止[43]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43] - 2024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包含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9类项目[44]
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