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决策制度 - 公司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涵盖重大决策等事项[2] 决策主体职责 - 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向职责[4] - 董事会是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4] -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总经理研究决定一般事项[4] 决策授权 - 董事会可按“授权不免责”原则将部分决策事项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6] 决策程序 - 党委直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决策[7] -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般经六个程序[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相关议事规则决策,一般经四个程序[10] 决策要求 -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并履行合法合规审查程序[10] - 研究论证过程中应根据不同事项听取相关方面意见[11] 决策记录与报告 - 会议决策内容需完整记录存档,形成纪要或决议由主持人签发[14] - 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策,需事后向党委报告并追认[15] 决策回避与保密 - “三重一大”决策时利害关系人应回避,参与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16] 决策执行 - “三重一大”事项应按决策执行,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17] 监督机制 - 党委、董事会要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监督机制[17] 问题处理 - 执行出现问题需及时整改,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股东大会报告[18] 信息上传与公开 - “三重一大”决策作出后需及时上传决策信息[19]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适当公开,加强民主监督[20] 责任追究 -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党委、领导人员将被追责问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