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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新敏)
601882海天精工(601882)2024-03-25 16:28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彭新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