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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01882海天精工(601882)2024-04-15 18:2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6]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4]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需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收购股份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2] 决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6]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9] 其他规定 - 未通过提案1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1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2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1] - 会议记录含审议提案等内容[22] - 董事对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2]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22]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6]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