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或"存续公司")拟以 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 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 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 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