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