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涉及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 1/2 以 上的比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 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