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 楼、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 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