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 楼、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 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 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 核查和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