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宿 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宿迁联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19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