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 李永泉先 生及董事朱勇刚先生组成,其中陈希琴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建新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补选朱勇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