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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603079圣达生物(603079)2024-04-19 20:5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所必要的全部备案工作;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