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永泉)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2023年度任职期间,我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 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 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永泉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职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浙江省微生物学会理 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