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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106恒银科技(603106)2023-10-26 17:55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均 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 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人是会计专业人士。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