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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108润达医疗(603108)2024-04-26 22:17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