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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达软件: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603189网达软件(603189)2024-08-11 15:34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人[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6]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总额30%[17]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应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9]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免特定程序[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会后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9]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特定程序[20]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相关方同意;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3]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4]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议后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7]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7] - 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