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选拔,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总经理的选择标准、程序和人选进行研究、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新的委员 就任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