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年审原则上不单一选聘[8]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1] 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上级[13] 改聘与续聘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改聘,定期报告审计特定情形改聘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符合要求可续聘保持审计持续性[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重大资产重组等未变更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8]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披露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 主动终止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16] - 分包或转包严重不再选聘[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