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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353和顺石油(603353)2024-05-22 19:0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7 人,所持股份总数 121,179,300 股,所持股份总 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下同)的 71.1071%,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