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 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53 号 致: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