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3 点 30 分在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 派陈晓纯律师、蔡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