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薪酬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制度与考核体系等[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