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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独立董事制度
603660苏州科达(603660)2024-04-26 15:3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个独立董事职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名单[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六年,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8] 信息披露与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1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上市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24]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