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