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