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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603888新华网(603888)2024-01-04 15:5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 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