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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3888新华网(603888)2024-01-04 15:5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 障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