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及审计 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前,再次安排独 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并将 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上述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获取公 司运营情况等资料、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