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睿能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以及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 会计师; (五)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及社会声誉; (六)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信息、数据安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