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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传媒: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03999读者传媒(603999)2023-12-20 16: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6] - 公司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20号,邮政编码730000[8]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6亿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76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600万股,占总股本96%[16]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等四家公司各自认购100万股,分别占公司成立时总股本的1%[16]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获批首次向公众发行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于201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3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关注[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5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5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无表决权[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7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9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5日通知[107] - 公司合并或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 依照章程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