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自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80浙江自然(605080)2024-07-02 18: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差异化分红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