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平安证券作为新中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 | |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 | | | | 并依据工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一、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简称 | 新中港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 | 刘劲、韩鹏 | 上市公司代码 | 605162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