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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605162新中港(605162)2024-08-23 17: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