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 /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 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