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17日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人,所持表决权30,983,555,占比40.55%[2] - 公司在任董事8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表决结果 - 各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均为30,983,555,比例100%[6][7][8][9][10] - 累积投票议案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30,983,555,比例100%[11] - 各持股区间普通股股东表决同意比例均为100%[12][14] 选举情况 - 选举刘坤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得票率100%[13] - 选举安广实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得票率100%[13] - 选举张旭光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得票率100%[13] 议案通过情况 - 议案9、10、11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其他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贾仟仞、纪兆江[17] - 律师见证结论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