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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026洁特生物(688026)2024-08-23 17:14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春、洪炜、刘佳 2024 年 8 月 22 日 2 我们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 议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相关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