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 项进行了详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