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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688056莱伯泰科(688056)2024-04-25 19:4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