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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西: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88202美迪西(688202)2024-04-23 18:2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2 | | 第三章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范围 | 6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的记录 | 8 | | 第五章 | 监事会决议 | 8 | | 第六章 | 附则 | 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