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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88202美迪西(688202)2024-04-23 18:2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职权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6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8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七章 | 休会与会后事项 19 | | 第八章 | 附 则 19 | 第四条 股东依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应按《公司章程》、 本规则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通知或公告的办法履行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议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依照议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