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 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负责 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