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88215瑞晟智能(688215)2024-04-26 16:47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3869 号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www.blog.co)""辽宁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公司")编制的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瑞晟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