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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88215瑞晟智能(688215)2024-04-26 16:44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为成立于 1985 年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其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功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并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 (三)2024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第二次沟通,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