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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688258卓易信息(688258)2024-01-19 21:18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