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卓易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88258卓易信息(688258)2024-01-19 21:18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 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前述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关 联人及其相关人员、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