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 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卓易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 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 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