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学涛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