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迈得医疗工业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 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 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