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 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 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 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